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创业培训教材的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辽就字[2012]3 号

发布时间:201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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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创业培训教材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就业局:

  为了提高创业培训质量,进一步规范创业培训教材使用管理,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加强创业培训教材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12]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在贯彻文件精神的基础上,针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创业培训教材使用情况,认真开展检查工作,责任到部门、到人,市(县)就业局分管局长为此次检查活动的总负责人。请各市认真填报《创业培训及专项检查负责部门活动人员情况表》并上报省就业服务局。省局将适时进行重点抽查。

  根据文件要求,省、市要设立盗版教材使用举报电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已确定辽宁省职业培训教材建设办公室为我省创业培训教材指定销售单位。

  省举报电话:024-62287602

   

  辽宁省职业培训教材建设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

  电话:024—22966418   22955279

  联系人:刘玉帅  王佳

  附件1:关于加强创业培训教材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2:创业培训及专项检查负责部门人员情况表

  附件2:

  创业培训及专项检查负责部门人员情况表

   

  填报地区            市(县)    

  填表人:               电话:             

   

  部门

  负责部门

  (科、处、中心)

  部门领导姓名及电话(科长、处长、主任)

  市(县)就业局主管领导

  创业培训主管部门




  专项检查牵头部门




  专项检查协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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