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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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选评:创业培训师资分为培训师和讲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培训师选评工作,省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负责讲师选评工作。按照选评程序和条件入选师资培训班参加培训,合格后颁发《创业培训师证书》,并承担创业师资培训任务。
师资培训:按照创业培训师资培养规划,省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每年开展一次SYB和IYB师资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创业培训讲师证书》,并承担创业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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