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2012年上半年职业供求状况

发布时间:2012-07-18

文章来源:辽宁省人力资源管理调配中心

编辑:管理员

根据全省14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各级人力资源市场采集的有效数据。2012年上半年用人单位通过各级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各类人员1047152人,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求职者为1019859人,求人倍率约为1.03,全省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局势保持良好。主要表现以下几个特征:
    1、与去年上半年相比,2012年上半年全省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需求人数减少176227人,求职人数增加17773人,求人倍率降低0.19。(见表1)
表1:供求总体人数

需求人数(人)

求职人数(人)

求人倍率

2011年上半年

1223379

1002086

1.22

2012年上半年

1047152

1019859

1.03

 

2、从产业需求看,第三产业的用人需求依然占据主体地位。2012年上半年全省第一、二、三产业需求人数所占比重依次为2.87%、36.78%和60.35%。(见表2)
表2:按产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产    业

需求人数(人)

需求比重(%)

第一产业

30053

2.87

第二产业

385163

36.78

第三产业

631936

60.35

合计

1047152

100

 
3、从行业需求看,用人需求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四大行业,四者分别占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力总需求的29.9%、16.09%、14.7%和10.09%,合计占总需求的70.78%。(见表3)
表3:按行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行 业

需求人数 (人)

所占比重 (%)

农、林、牧、渔业

30066

2.87

采矿业

10110

0.97

制造业

313057

29.9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4023

1.34

建筑业

48161

4.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4977

1.43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30978

2.96

批发和零售业

168539

16.09

住宿和餐饮业

153970

14.7

金融业

21736

2.08

房地产业

22558

2.1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2867

5.05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8061

0.7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518

0.53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05681

10.09

教育

18451

1.76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6715

0.6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1208

2.03

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476

0.05

国际组织

0

 

合计

1047152

100

 
4、从用人单位需求看,企业需求人数占总需求人数的98.64%。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构成企业用人需求的三大主体,所占比重分别为29.57%、24.9%和15.38%,三者合计达69.85%;机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所占比重为0.08%;其他单位用人需求比重为1.28%。(见表4)
表4: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组的需求人数

经济类型

需求人数 (人)

所占比重 (%)

企业

1032926

98.64

其中: 内资企业

758601

73.44

  国有企业

14689

1.42

  集体企业

16634

1.61

     股份合作企业

26788

2.59

 联营企业

11230

1.09

     有限责任公司

305451

29.57

     股份有限公司

94761

9.17

 私营企业

257226

24.9

 其它企业

31822

3.08

   港、澳、台投资企业

24377

2.36

外商投资企业

91064

8.82

个体经营

158884

15.38

事业

548

0.05

机关

273

0.03

其他

13405

1.28

合计

1047152

100

 
5、从职业需求情况看,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专业技术人员是用人需求的主体,所占比重分别为40.14%、28.03%和11.92%,三者合计占总需求量的80.09%。
从职业供给情况看,求职人数相对集中的职业是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以及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重分别为35.03%、28.73%和11.29%,三者合计占总求职人数的75.05%。(见表5)
表5:按职业分组的供求人数

职业类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求职人数(人)

所占比重(%)

求人倍率

单位负责人

26588

2.54

23141

2.27

1.14

专业技术人员

124846

11.92

115102

11.29

1.07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65316

6.24

104398

10.24

0.62

商业和服务业人员

420329

40.14

357252

35.03

1.17

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

39989

3.82

30946

3.03

1.28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

293495

28.03

293026

28.73

0.99

其他

76589

7.31

87241

8.55

0.87

无要求

/

/

8753

0.86

/

合计

1047152

100

1019859

100

/

 
6、从求职人员构成看,本省求职人员占85.19%,外埠求职人员占14.81%。在所有求职人员中,新成长失业青年、就业转失业人员和其他失业人员占据求职队伍前三位,所占比重分别为23.48、18.62%和16.04%,合计占供给总量的58.14%。(见表6)
表6:按求职人员类别分组的求职人数

求职人员类别

求职人数(人)

所占比重(%)

新成长失业青年

239486

23.48

其中: 应届高校毕业生

120943

50.5

就业转失业人员

189918

18.62

其他失业人员

163607

16.04

在业人员

40350

3.96

下岗职工

56957

5.58

退休人员

45307

4.44

在学人员

17118

1.68

本省农村人员

116078

11.38

外埠人员

151038

14.81

合计

1019859

100

 
7、从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性别要求看,83.4%的需求岗位对求职者的性别有明确要求。其中,对男性的需求比重高于女性,男女需求所占比重分别为44.54%和38.86%。
从求职者的性别构成看,男性求职者563320人,女性求职者456539人,分别占求职总量的55.24%和44.76%。
从供求对比状况看男性求职者的求人倍率略低于于女性,男、女求职者的求人倍率分别为1和1.06。(见表7)  
表7:按性别分组的供求人数

性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求职人数(人)

所占比重(%)

求人倍率

466378

44.54

563320

55.24

1

406931

38.86

456539

44.76

1.06

无要求

173843

16.6

/

/

/

合计

1047152

100

1019859

100

/

 
8、从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年龄要求看,92.74%的需求岗位对求职者的年龄有要求。16-44岁之间的劳动者构成用人需求的主体,占总体需求的84.37%。其中,对16-24岁之间劳动者的需求占24.84%,对25-34岁之间劳动者的需求占33.73%,35-44岁之间劳动者的需求比重为25.8%。
从求职者的年龄构成看,求职者同样是以年龄在16-44岁之间者为主体,占求职总人数的84.89%。其中,16-2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求职总数的26.07%,25-34岁之间的求职者比重为33.49%,35-44岁之间的求职者比重为25.33%。
从供求对比状况看,16-44岁年龄段的求职者求职相对容易,其中16-24岁求职者求人倍率为1.05,25-34岁求职者求人倍率为1.11,35-44岁求职者的求人倍率为1.12;45岁以上的求职者求职相对较难,求人倍率为0.64。(见表8)
表8:按年龄分组的供求人数

年龄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需求比重(%)

求职人数(人)

求职比重(%)

求人倍率

16-24

260140

24.84

265891

26.07

1.05

25-34

353195

33.73

341593

33.49

1.11

35-44

270156

25.8

258362

25.33

1.12

45岁以上

87637

8.37

154013

15.1

0.64

无要求

76024

7.26

/

/

/

合计

1047152

100

1019859

100

/

 
9、从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文化程度的要求看,81.33%的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文化程度有要求。其中,对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18.77%;对高中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35.65%;对大专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16%;对大学及硕士以上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10.92%。
从求职者的文化程度来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求职者比重为23.72%;高中文化程度的求职者比重为41.5%;大专文化程度的求职者比重为19.57%;大学及硕士以上文化程度求职者比重为15.21%。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各文化程度的求职者供求状况相对较好,其中高中、大专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求职者求人倍率较高,分别为1.07、1.03和1。(见表9)
表9:按文化程度分组的供求人数

文化程度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需求比重(%)

求职人数(人)

求职比重(%)

求人倍率

初中及以下

196592

18.77

241921

23.72

1

高中

373289

35.65

423228

41.5

1.07

其中:职高、技校、中专

213038

57.07

245964

58.12

1.05

大专

167498

16

199625

19.57

1.03

大学

105092

10.04

142545

13.98

0.93

硕士以上

9213

0.88

12540

1.23

0.93

无要求

195468

18.67

/

/

/

合计

1047152

100

1019859

100

/

 
10、从用人单位对求职人员技术等级要求看,对技术等级有明确要求的用人需求占需求总量的41.2%,主要集中在职业资格五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所占比重分别是11.69%和10.05%,二者所占比重合计为21.74%。
从求职人员的技术等级构成看,41.85%的求职者具有技术等级资格或职称,主要集中在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所占比重分别为13.3%和11.11%,二者所占比重合计为24.41%。
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具有技术等级资格或职称的求职者供求状况较好,求人倍率均大于1。其中,求人倍率较大的是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者求人倍率分别为2.24、1.99和1.91。无技术等级或职称的求职者供求状况相对较差,求人倍率为0.6。(见表10)
表10:按技术等级分组的供求人数

技术等级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需求比重(%)

求职人数(人)

求职比重(%)

求人倍率

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

122385

11.69

135671

13.3

1.51

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

75227

7.18

70558

6.92

1.67

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

47782

4.56

41792

4.1

1.75

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20105

1.92

14509

1.42

1.99

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5620

0.54

3447

0.34

2.24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105204

10.05

113306

11.11

1.53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44673

4.27

39481

3.87

1.74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0411

0.99

8012

0.79

1.91

无技术等级或职称

/

/

593083

58.15

0.6

无要求

615745

58.8

/

/

/

合计

1047152

100

1019859

100

/

 
附表:全省14个市岗位需求和求职者排行榜   

城市

求人倍率

岗位空缺大于求职人数            缺口最大的前三个职业

求人倍率

岗位空缺小于求职人数        缺口最大的前三个职业

求人倍率

沈阳

0.94 

推销展销人员

3.39

行政事务人员

0.44

餐厅服务员

3.31

机动车驾驶员

0.38

机械工程技术人员

2.73

物业管理人员

0.38

大连

1.19 

餐厅服务员、厨工

6.25 

秘书、打字人员

0.19 

推销展销人员

40.76 

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

0.19 

治安保卫人员

14.64 

行政办公人员

0.23 

鞍山

1.14 

力工

1.68 

机动车驾驶员

0.42 

餐厅服务员

1.66 

财务人员

0.44 

裁剪缝纫工

1.71 

保管人员

0.49 

抚顺

1.07 

操作工

1.76 

更  夫

0.42 

服务员

1.67 

办公文员

0.39 

家 政

1.67 

收银员

0.49 

本溪

0.86 

业务员

1.81 

机动车驾驶员

0.47 

推销展销人员

2.30 

财会人员

0.45 

饭店服务人员

2.59 

机械设备维修工

0.43 

丹东

1.20 

机械制造加工工

5.29 

药品生产制造工

0.42 

餐厅服务员、厨工

5.28 

治安保卫人员(守卫)

0.41 

电子设备装配调试工

4.97 

金融业务人员

0.37 

锦州

0.84 

操作工

1.34 

零工

0.47 

营业员

1.41 

文员

0.32 

服务员

1.29 

办公人员

0.43 

营口

0.87 

纺织针织印染工

2.13 

办事员

0.62 

电子器件制造工

1.87 

行政文员

0.61 

车工

1.75 

保管人员

0.64 

阜新

1.64 

业务员

2.92 

营业员

0.23 

挡车工

3.38 

收银员

0.36 

数控机床操作工

3.19 

中级电焊工

0.48 

辽阳

0.86 

服务员

1.28 

焊工

0.73 

工人

1.37 

清洁工

0.82 

业务员

1.27 

会计

0.80 

铁岭

0.87 

保安

1.96 

普通力工

0.74 

服务员

1.44 

更夫

0.60 

销售人员

1.54 

保洁

0.76 

朝阳

0.90 

营业员

2.02 

钢筋工

0.62 

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

1.82 

镗工

0.64 

保洁员

1.83 

汽车修理工

0.62 

盘锦

0.92 

餐饮服务员

1.59 

机动车驾驶员

0.46 

销售人员

1.58 

工程技术人员

0.48 

业务员

1.62 

行政办公人员

0.56 

葫芦岛

1.02 

服务员

1.63 

办公文员

0.40 

矿物开采工

1.57 

收银员

0.35 

焊工

1.66 

出纳

0.36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服务大厅 |  办事指南 |  全省人力资源市场 |  毕业生专区 |  网站地图

版权说明:辽宁省就业和人オ服务中心对网站内容拥有一切权利,未经本网站同意,不允许全部或部分复制、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50号 技术支持:辽宁荣科智维云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辽ICP备18016677号 辽ICP备07011309号 邮编:110013

图片正在加载中......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