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12
文章来源:档案中心
编辑:李雪
2026年8月12日,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经办规程培训会成功举行。会议在辽宁省就业和服务中心设主会场,各市及各区(县、市)设38个分会场,省市县三级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同志共309人同步参会。

会上,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程悦同志介绍了《规程》的修订背景及主要考虑,并就贯彻落实新《规程》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省流动人员档案与流动党员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围绕《辽宁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经办规程》的主要修订内容与新增章节,逐章逐条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说明。讲解过程中,结合日常经办中的常见问题和典型案例,逐条提示操作注意事项,确保各级经办人员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为全省统一标准、规范流程提供清晰指引。
新《规程》共十三章四十一条,在政策依据、经办流程、系统管理、业务表单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性优化。在主要修订内容方面,重点对档案接收、转递、查(借)阅、出具证明等全链条经办环节的操作规范进行了细化完善,明确了各环节的办理时限、责任分工和审核要点。在新增章节方面,专门增设了“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集体户档案管理”“线上业务经办”三个章节,填补了原有规程的制度空白。
下一步,全省各级经办机构将以新《规程》发布实施为契机,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保障民生、服务人才的实际成效,为全面提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水平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