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16
文章来源:档案中心
编辑:李雪
近年来,我省持续提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水平。截至6月底,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总量达398.3万份,每年为流动人员提供档案服务50万人次,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14.5万份。
随着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化工作的深入推进,为更好适用新形势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启动了《辽宁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修订工作。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近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印发《辽宁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经办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程》共十三章四十一条。主要包括总则、业务经办流程、经办系统和数据信息管理、业务表单等内容,为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提供了全方位的制度保障。
本次《规程》修订紧扣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及基层经办实际,围绕政策适配、效能提升、精准指导三个维度,开展系统性优化。对标政策新规,规范业务标准。紧跟国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政策动态变化,全面梳理更新办事依据,确保经办工作合法合规、衔接有序、精准落地。深化服务提质,统筹营商优化与基层减负。通过完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优化服务流程,对5项高频业务精简10项办事材料,对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聚焦精准赋能,强化基层经办指导。围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规范化建设目标,为各级经办机构提供清晰精准细化的经办指引。实现服务内容、经办流程、业务表单、经办系统、数据标准全省统一,有效防范经办风险,助力基层规范高效履职,全面提升我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政务服务整体质量。
《规程》正式出台后,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以落实《规程》为抓手,持续优化服务流程,规范经办行为,全力提升经办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营造高效便捷的人社政务服务环境,为广大流动人员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优质、规范、高效的档案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