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0-11-18

文章来源:人社部

编辑:管理员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守好基本民生底线,让农民工拿到工资返乡过年,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将以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对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地方各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抽调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对辖区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督促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有关保障工资支付制度,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

《通知》明确,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各地区要做到“两清零”,即2020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对欠薪问题突出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力量适时开展实地督办、明察暗访和抽查审计,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服务大厅 |  办事指南 |  全省人力资源市场 |  毕业生专区 |  网站地图

版权说明:辽宁省就业和人オ服务中心对网站内容拥有一切权利,未经本网站同意,不允许全部或部分复制、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50号 技术支持:辽宁荣科智维云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辽ICP备18016677号 辽ICP备07011309号 邮编:110013

图片正在加载中......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