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台措施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发布时间:2019-06-20

文章来源:南昌晚报

编辑:管理员

为做好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近日,江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8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在今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可申请返还失业保险金,标准可按上年度6个月的统筹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企业上年度月均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对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所需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后,不足部分经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评估合格的,给予不超过不足部分的50%支持。

《通知》指出,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需同时具备5个条件:江西省2018年以来持续开展生产经营,未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江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提交申请前一个月应已连续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12个月以上;2019年6个月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30%以上亏损的企业或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的企业;企业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采取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裁员率低于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据了解,企业可从省人社部门网站下载或到统筹地的人社部门领取并填写《困难企业申请认定表》,将有关材料统一报送统筹地人社部门受理并进行初审。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可向所在地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工业园区管委会对数据进行核查后集中报统筹地人社部门受理。受理时间从2019年7月1日起到2020年1月10日。(记者 邹佳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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