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调兵山市落实“4050”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13-06-04

文章来源:辽宁省就业网

编辑:管理员

近日,调兵山市城乡就业管理局开展落实“4050”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政策的工作,按照铁岭市城乡就业管理局规定,对以前认定的“4050”享受两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进行重新审核认定,并提出了几点要求和注意事项,如享受补贴的范围仍然限制在1967年12月31日前出生、1986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下岗失业人员,对以前认定的“4050”人员进行复核,在招工表上加盖印章等。

  为使此项政策不漏一人,我局要求各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都能享受到这项政策,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中。(王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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