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在个人简历中舍去的内容

发布时间:2018-06-15

文章来源:8020人才网

编辑:管理员

下列项目最好在个人简历中略去:

(1)略去日期

你的个人简历应该经常更新,并覆盖一段时间。把日期放在求职信里。

(2)略去缺点、失败的经历或羞于谈及的往事

(3)略去种族、宗教等,除非你的个人简历的目的是寻求这方面的职业

尽管法律禁止因上述原因而歧视职员,你也用不着提拱这些情况作为初选时的依据。只要你将这些情况写进个人简历,它们肯定会被用来作选择的依据。你若确知用人单位对某种人有所偏爱,你当然也可投其所好。例如:佛学院在招聘工作人员时,恐怕佛教徒更容易入选。

(4)略去薪金要求。

换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想提高收入。但不要被你过去的薪金水平所束缚。你得到这份工作就会得到这个位置预定的报酬。公司应告诉你它准备付多少。

工资可以讨论,它的确定基于职位本身的性质和你预期将做出的贡献。

在面试之前就确认你的工资要求很不明智,因为你可能低估了自己的潜力。

雇主从个人简历中读到你的工资要求过高,他可能马上把它扔进废纸篓。但如果是在面试时再提出同样数额的工资,他可能会觉得可以接受。

如果某招聘广告要求提供工资状况,你可以提供。可以在打印好的个人简历末尾用手写的方式补上。不过,在一份强有力的简历里,即使广告要求提供工资状况也可以略去不谈。

(5)略去证明人。

雇主在面试之前,只会对你本人感兴趣,而不会对证明人感兴趣。

你提到的证明人可能因为接到太多的电话而会感到厌烦。

在新单位确认有兴趣聘用你之前,你不可指望你现在的上司会成为你的证明人。当然任何有价值的证明还是应该提供的。有价值的证明来自名人、你的工作领域的权威人士、重要的政界人物等。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服务大厅 |  办事指南 |  全省人力资源市场 |  毕业生专区 |  网站地图

版权说明:辽宁省就业和人オ服务中心对网站内容拥有一切权利,未经本网站同意,不允许全部或部分复制、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50号 技术支持:辽宁荣科智维云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辽ICP备18016677号 辽ICP备07011309号 邮编:110013

图片正在加载中......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