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机构定点评审方案

发布时间:201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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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3年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定点机构总量仍保持13家不变。2012年项目评估合格的东软集团等12家培训机构继续保留定点资格;辽宁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全年未能开班,自动丧失2013年定点资格。空出的1个定点名额由新申请机构中择优替补。

二、评审分为定点机构评审和承担专业评审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定点机构评审定于6月13日至14日。第二阶段承担专业评审定于6月17日至18日。

三、所有机构申请定点及拟承担培训专业的相关材料一律于6月9日下班前完成申报。

材料包括:1、该机构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提交的申请定点正式文件;2、申报报告:包括申请机构具有的相应资质证件复印件;申请机构与承担相关专业培训配套的自有师资、场地、设备情况文字及图片资料;具体要求详见省就业网材料报送要求,以上材料一式8份装订成册。

已获得2013年定点资格的2012年评估合格培训机构,在材料中须确定本机构今年拟申报承担的培训专业,每家机构限报3个专业。

四、6月13日至14日开展新申请机构定点资格评审,评审排名第一的新申请机构进入2013年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定点机构范围。

评审采取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专家提问、申报机构现场答辩、专家现场打分、第一时间公布成绩的方式。专家提问后,申报机构根据专家要求介绍本机构优势条件、软硬件情况及对政策熟悉情况;时间不超过1分钟。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该机构评审平均分;纪检监察部门在场同志签字确认后,于下一家机构答辩评审结束后告知被打分机构,由机构答辩人现场签字确认。最后成绩及排名第一时间在辽宁省就业网公布。

五、定点机构申请承担新培训专业或同一专业申报单位超过5家以上,均需于6月17日至18日接受专家评审。
评审同样采取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专家提问、机构按顺序现场答辩、评审结束后专家为机构排名、第一时间公布各专业排名的方式。专家提问后,申报机构根据专家要求介绍本机构拟承担专业的优势条件、软硬件情况及其他问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评审全部结束后,专家为各专业候选单位排名情况经统一汇总后,由纪检监察部门在场同志签字确认,各专业最后承担机构排名第一时间在辽宁省就业网公布。

请有参与意愿的各培训机构准时将申报材料上报至辽宁省就业网

联系人:桓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77891

辽宁省就业网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七号辽宁东煤大厦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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