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大学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23

文章来源:辽宁省就业网

编辑:管理员

辽人社[2009]363号

大学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定点培训机构:

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直有关部门和培训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大学生专业转换和技能提升培训工作进展顺利,目前,首期培训班已进入收尾阶段。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就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结业的班次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检查验收标准(附件1)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培训机构按照标准要求,做好日常教学资料的管理与归档工作,按照各教学材料类型分类装盒。

二、培训机构要在每个班次结束前5日将结业申请表(附件2)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我厅将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按照省里的检查验收标准对其进行检查验收。

各培训机构要提高认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要制定符合大学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特点的工作流程与制度,真正做到实名、实效培训。

联系人:姚岚

联系电话:024-22955739

附件:(点击下载)fujian.doc

1、大学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检查验收标准

2、2009年辽宁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结业申报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0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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