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等七部门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发布时间:2024-02-19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编辑:李冰

日前,人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计划从2024年到2026年,联合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需求,动员和依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有关行业重点培育领军人才,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国新培育领军人才1.5万人次以上,带动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万人次左右。

《通知》明确了8项重点任务。一是制定专项培养计划,加强对领军人才供给需求的预测。二是加大培养培育力度,帮助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提高技术研发水平、综合素质、技能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三是畅通晋升成长通道,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等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四是提高待遇水平,对在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以奖金、股权等多种形式给予奖励。五是完善稳才留才机制,鼓励企业创新、完善相关制度,吸引稳定领军人才。六是支持发挥作用,为领军人才参与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领衔一线生产难题攻关、总结推广绝招绝技等提供必要帮助。七是加强领军人才平台建设,对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的领军人才申办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提供支持。八是选拔表彰优秀领军人才,加大省部级以上表彰奖项和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向高技能人才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参评各类表彰奖项。

《通知》要求,各地人社等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信息共享等工作,为领军人才提供支持服务,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服务大厅 |  办事指南 |  全省人力资源市场 |  毕业生专区 |  网站地图

版权说明: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网站内容拥有一切权利,未经本网站同意,不允许全部或部分复制、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50号 技术支持:辽宁荣科智维云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辽ICP备18016677号 辽ICP备07011309号 邮编:110013

图片正在加载中......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