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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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人才办发〔2015〕2号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阜新市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和打造一批国内一流、行业领先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打造转型发展新引擎,决定对引进的来阜新创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以下引才政策。
一、引才政策
经评审组认定符合阜新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条件的,在阜新创业期间享受以下政策:
1.对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精简和规范商事登记审批事项,采取一站式窗口等措施为创新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对入住各类孵化器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允许以所在孵化器场所作为企业经营场所进行登记注册。
2.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收费。对初创创新创业企业减收或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各类行政审批前置性、强制性评估、检测、论证等专业服务收费。
3.加强财政资金引导。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创新型企业发展,通过专项资金、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等方式,引导投资机构投资于科技型企业。发改、经信、科技等部门要加大科技补助资金争取工作力度,并在资金使用上重点向高科技企业和项目倾斜。建立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的采购政策,促进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
4.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持。自主创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其中个人最高1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5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内,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区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市企谐、科创融资担保公司要分别以每年不低于3000万元的额度,用于科技型企业贷款担保。
5.开辟初次创新创业企业信用贷款“绿色通道”。创办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经企业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认定,发放“初次创新创业企业绿卡”。需要贷款的持卡企业,由市企谐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并联系银行提供不低于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免担保、免抵押的信用贷款。
6.给予税收优惠支持。对月营业额3万元以下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对纳税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科技型小微企业成立3年内,为研发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符合条件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税时,可按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7.资助创业经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的,享受由市委人才办提供的不低于10万元的创办企业的启动经费和县区或产业基地提供的工作、科研等场地。
8.享受生活补贴。引进的博士研究生3年内每月给予补贴2000元;硕士研究生3年内每月给予补贴1000元。
9.子女享受义务教育。引进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子女申请转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我市原住居民子女同等对待,根据其住址,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城区公办学校就读。
10.实行“绿卡服务”。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发放“服务绿卡”,并配有专门联络员。持有“服务绿卡”的人才,可在企业注册、科研平台共享、出国签证、住房购置、配偶就业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保险办理、文体活动等方面,享受优惠待遇。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阜新创业的,除享受本规定的政策外,还享受阜新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创业的所有其它优惠政策,遇有特殊情况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
二、组织实施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工作,由市委人才办负责综合协调,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经信委、人社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县区及产业基地共同参与完成。
1.引进条件
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主要指2015年1月1日以后到我市创业的符合以下条件的高学历人才。
(1)国内外高等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重点引进国内“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毕业生。
(2)拥有符合国家鼓励的高新技术创业项目或高新技术的现代服务业创业项目,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的优秀人才开展创业的,可不受学历及应往届限制,具体事项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
2.引才方式
(1)开展引才对接。定期自行组织或委托法定机构、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组织开展行业性、专业性引才发布会等活动,加大宣传和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阜新创业。
(2)设立引才站点。借助阜新籍域外知名人士和高层次人才,设立一批引才联系点;加强与高校合作,建立与阜新籍学生联系的绿色通道,设立一批引才工作站。发布阜新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搭建引才平台。
3.引才程序
(1)市委人才办每年年初自行组织或委托中介机构等到重点高校召开引才发布会或在有关媒体上发布引才信息,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支持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阜创业。
(2)有意向来阜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亲访等形式向市委人才办提出来阜新创办高科技企业的申请。
(3)市委人才办接到创业人才申请后,会同发改委、科技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邀请科学技术、经营管理、金融财务等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重点对引进人才的学术技术水平及拟实施项目的先进性、可行性及预期经济社会效益进行评审,形成对引进人才的推荐意见,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批准。每季度召开一次评审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4)高层次人才来阜新创业申请获批后,市委人才办要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签定相关协议,明确相互的责任、权利、义务以及违约的处理办法等。
(5)企业入驻后,市委人才办要进行跟踪考核,确保双方更好地履行各自的责任,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跟踪服务
一是开辟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为高层次人才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政策咨询、落户办理、居留许可、档案管理、子女就学、配偶就业、医疗保健、项目申报、企业注册登记等一站式服务。
二是提供保姆式服务。双方签约后由市委人才办负责确定一名联络员,实行“保姆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