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09
文章来源:辽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张宇
附件3
一、申报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学术素养。
1.研究方向符合我省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发展方向,研究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2.主持或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或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影响力的原创性研究论文;或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本领域崭露头角,在本领域有一定影响力。
3.具有较好的创新发展潜力,能够潜心从事科学研究。
4.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作出突出贡献的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渠道及流程
1.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上报。申报人需在申报书承诺栏中亲笔签名。
2.符合举荐条件的人才,由举荐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委组织部。符合遴选条件的人才,由所在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上报。其中,省(中)直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及央企,对推荐人选排序后,直接报省委组织部;市属及以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及企业等用人单位,报送至所在市委组织部,经各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
3.推荐(举荐)单位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推荐(举荐)理由及支持措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二处。
4.需提供工作情况报告(含廉洁自律、违法违纪、学术作风等方面情况)、《申报书》(全)、《申报书》(第二三项匿名)、附件材料各1份,其中,《申报书》(全)和附件材料双面打印装订成1册,《申报书》(第二三项匿名)双面打印装订;如破格申报,需用人单位提供破格说明材料。上述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光盘报送,《申报书》为Word和PDF(含签字盖章)格式,《汇总表》为Excel和PDF(含盖章)格式,其余材料为PDF格式(附件材料扫描2个PDF文件,1—3为身份证明材料,4—9为成果证明材料)。
三、名额分配
1.举荐。中国科学院驻辽各研究所,部分重点实验室、省部属高校及企业等重点单位,具体见《举荐名额分配表》。
2.遴选。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推荐人数不超过50名;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推荐人数不超过30名;沈阳市、大连市以及具有博士授权点的高等学校推荐人数不超过20名;省属及以上其他本科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推荐人数不超过15名;其余事业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10名,企业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
申报书、汇总表、附件材料清单、举荐名额分配表等材料电子版,请到辽宁省就业人才服务网(https://www.lnrc.com.cn)自行下载。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请报送至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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