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09
文章来源:辽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张宇
附件4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资格条件
1.在辽宁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信用良好。近两年内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2.企业已建立良好的人才激励机制和体系。
3.应为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相关领域的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相关领域的企业,三次产业融合发展企业,以及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供应链管理等领域的企业。
(二)人选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已全职在辽连续工作2年以上。
(2)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或在企业担任高级技术职务/职级。
2.资格条件。主要从事研究开发工作,专注产业科研一线,破解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成果显著、市场认可度高、经济社会效益明显,近年在辽宁取得的业绩和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导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攻克重大技术难题、实现国产化替代的核心技术和创新产品,或在企业技术改造、工艺提升、中试熟化等方面解决重大关键难题,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实现规模化生产且取得重大市场业绩。
(2)围绕国家所需、辽宁所能、产业前沿,引领完成重大工程或装备研发,在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精细化工、集成电路装备、工业基础软件、人工智能及应用、智能机器人、生物医药、新能源、绿色低碳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创造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牵头完成国家及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工业软件开发,承担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
(3)面向经济主战场,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带动新兴技术融合应用、牵引技术和设备更新迭代,主持研制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形成新技术、新产业、新标准和规模化应用示范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并通过验收的主要完成人;或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作为被遴选对象的情形。
二、申报渠道及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填写《“兴辽英才计划”产业高端人才申报书》《“兴辽英才计划”产业高端人才申报附件材料》。申报人需在申报书承诺栏中亲笔签名。
2.申报人所在企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含推荐理由和支持措施)。在企业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及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含推荐程序、推荐理由、廉洁自律、学术作风等方面情况)、公示无异议报告,报送至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如推荐人选破格申报,需用人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破格说明材料。所在企业对推荐人员质量和真实性负责。
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报送的申报人及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对推荐人选,按照申报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择优排序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将本地区产业高端人才项目申报材料(加盖公章)、汇总表和推荐工作情况报告,统一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报送的材料包括:本地区“兴辽英才计划”产业高端人才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主要对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申报人选情况、申报材料审核情况等进行说明)一式1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按申报人员装订成册;光盘1份,附WPS和PDF两种电子版)和《“兴辽英才计划”产业高端人才汇总表》。
5.为保障被推荐人的个人信息相关权利,本次材料申报全程不通过网络,均采用光盘及纸质材料送达。
三、名额分配
在我省企业符合遴选条件均可被推荐参加遴选,同一企业推荐总数不超过2人。
有关申报材料电子版,请通过lnsgxtkjc@163.com(密码:Kjc86892497)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