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外国专家团队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发布时间:2025-10-09

文章来源:辽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张宇

附件14

短期外国专家团队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一、申报条件

1.短期外国专家团队成员必须拥有外国国籍,成员不少于2人,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为某一领域的开拓者、奠基人,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

(2)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并拥有相关的科研成果。

(3)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4)学术造诣深厚,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其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或技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的专家学者。

(5)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6)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或专有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

(7)具有特殊专长并为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人才。

2.团队成员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因特殊原因不能入境、采取远程方式开展合作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量核算工作时间。

二、申报渠道及流程

1.申报团队填写《“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书(短期外国专家团队)》,并根据申报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2.申报团队所在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材料进行复核,并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报属地外国专家工作管理部门。

3.申报单位属地外国专家工作管理部门审核后,出具推荐函,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名额分配

我省企业(外资控股企业除外)中的短期外国专家团队,均可被推荐参加遴选,不限推荐名额。

申报材料电子版可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ln.gov.cn/)公示公告栏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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