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发生人员变动时如何申报及申报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1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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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职工人员发生增加或减少变动时,应在变化月份的申报所属期填报       月失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变动表》并携带相关资料到省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进行申报。需携带材料有:

(一)增加缴费人员所需资料

1 人事或劳动合同等用工手续

2 调入人员的调令

3 转业、退伍军人行政介绍信

4 已参保缴费人员由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5 该人员应付工资证明

6 其他增加缴费人员所需资料

(二)减少缴费人员所需资料

1 调出人员的调令

2 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证明

3 离、退休人员证明

4 移居境外、应征服兵役证明

5 死亡医学证明、户籍注销证明

6 其他减少缴费人员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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