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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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业保险手册》;
2、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人员调资调待审批表;
3、《工资手册》或申报所属期的财务“应付工资”帐页原件、复印件各一套。无报表单位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并出具能够说明本单位及个人申报所属期工资总额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管理系统报盘文件(U盘提供);
5、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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