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单位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

发布时间:201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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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参保单位应自工商注册或批准成立日期开始持相关资料到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参保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一般应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在其所在地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省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放《失业保险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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