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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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持相关资料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社区申领,省直就业人员可填报《辽宁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并携带相关材料到省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进行申领,省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对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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