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的劳动者需提供资料

发布时间:201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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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招用人员提供:

1)二代身份证原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

3)从事专业技术和特殊岗位的劳动者另需提供专业岗位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2、续订劳动合同人员提供:

前次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人员提供: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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