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应对严寒天气进一步做好就业和人才窗口单位便民服务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1

文章来源: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编辑:管理员

各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入冬以来,我省部分城市出现新冠疫情反复情况,面对疫情防控和冬季严寒天气双重压力,各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进一步创新窗口服务举措,提供便民帮扶,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排忧解难,确保冬季疫情期间群众办事安全有保障、服务不减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控入口关,保障办事安全。按照当地防疫部门要求,在门卫处设立体温检测点,对外来办事人员进行严格登记。安排专人对公共服务大厅,坚持每日消杀,并保持通风。全体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上岗。

  二、持续推进“网上办”“不见面”业务受理。按照人社系统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及“打包办”“提速办”要求,全面梳理对外业务,优化便民服务清单,公布网上办理程序,业务经办人和咨询电话。对确因疫情影响无法办理业务的企业和群众,做好电话沟通解释和后续跟进服务。

  三、分流引导,防止办事人员扎堆。应设置咨询台和等候区域,安排专人维护现场秩序,咨询讲解,分流引导,统一排队等候,人员间隔在安全区间,避免由于严寒天气等候时引发的焦躁情绪。全面落实承诺审批制,按照“先办后补、事后核查”的原则,进一步简化流程要件,提高办事效率。对当面受理业务较多的事项,要迅速制定应对方案,调派窗口服务人员,引导办事群众分时段分流办理,避免出现人员密集办理业务情况。对于特殊情况,开辟绿色通道、快捷通道,一事一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确保问题及时解决。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办事减量。利用电视、网站、公众号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到办事大厅集中办事,能缓则缓,即办即走,对必须“面对面”办理的业务,力争做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五、严格电话值守,做好咨询解答。应向社会公布办事电话,做好电话咨询和业务预约办理工作,对咨询人员一次性告知准备齐全办事材料,提醒群众在约定时间快速办理、快速离开,避免办事长时间等候,防范交叉感染。

  六、严格管理,科学防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地防疫部门要求,进行科学防控。要充分考虑到冬季严寒天气对办事人员的影响,提前制定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制度规定,把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安全、高效服务落到实处,践行好“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服务理念,充分体现人社窗口服务“温度”,打造优质人社窗口服务品牌,不断提升人社服务群众满意度。

 

  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1月11日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服务大厅 |  办事指南 |  全省人力资源市场 |  毕业生专区 |  网站地图

版权说明:辽宁省就业和人オ服务中心对网站内容拥有一切权利,未经本网站同意,不允许全部或部分复制、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50号 技术支持:辽宁荣科智维云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辽ICP备18016677号 辽ICP备07011309号 邮编:110013

图片正在加载中......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