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15
文章来源: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编辑:管理员
省直各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随着我省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化,省直事业单位相继完成了机构优化整合。由于部分新组建单位存在人员身份、失业保险参保及历史缴费不一致的复杂现象,导致在失业保险接续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为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政策制定工作,现就开展相关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调查对象
2018年以来开展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省直事业单位。
调查内容
新组建省直事业单位及其组成单位的人员构成、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参保地等参保基本情况。
调查方式及报送时间
此次调查以填写调查表方式进行。请各单位分别填报《省直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情况调查表》(附件1)、《组成单位机构改革前参加失业保险情况调查表》(附件2),于2020年1月17日前将纸质版(经单位负责同志签字后加盖新组建单位公章)反馈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lns_sybx@163.com。表格电子版下载地址:shiye201902@163.com,密码:a123456。纸质版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50号,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部(506室)。
填报说明
1、两张调查表中各项人数均为2019年12月31日单位在职人数。
2、新组建单位中原组成单位均需单独填报《组成单位机构改革前参加失业保险情况调查表》(附件2)。
联系人: 张怀 联系电话:024-62656907
附件:1、省直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情况调查表
2、组成单位机构改革前参加失业保险情况调查表
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1月13日
省直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情况调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