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9
文章来源: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编辑:吴粤
按照《关于开展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辽人社明电〔2023〕12号)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照评审标准,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走访座谈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任何单位及个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反映,反映情况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公 示 期:2024年1月19日至1月25日
联系电话:024-22953910 86891166
附件:拟确定“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名单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