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6
文章来源: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编辑:吴粤
按照《辽宁省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进一步促发展惠民生助振兴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8号)文件规定,经中心稳岗返还审核评定领导小组审核,确定2022年度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共83户,返还资金合计4141872元,现公示如下:
请各单位核对返还金额,如有异议请与省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本次名单公示期为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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