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公示(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3-08-21

文章来源: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编辑:吴粤

按照《辽宁省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进一步促发展惠民生助振兴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8号)文件规定,经中心稳岗返还审核评定领导小组审核,确定2022年度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共401户,返还资金合计15231972元,现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核对返还金额,如有异议请与省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未享受本年度稳岗返还政策的参保单位,如符合返还条件,可尽快到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1231日。

本次名单公示期为2023821日至2023825日。



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821

省直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公示(第一批).xlsx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服务大厅 |  办事指南 |  全省人力资源市场 |  毕业生专区 |  网站地图

版权说明: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网站内容拥有一切权利,未经本网站同意,不允许全部或部分复制、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50号 技术支持:辽宁荣科智维云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辽ICP备18016677号 辽ICP备07011309号 邮编:110013

图片正在加载中......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