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清河区社保局做好调资后保费补缴工作

发布时间:2013-04-22

文章来源:辽宁省就业网

编辑:管理员

3月份,清河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社保局机关事业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做好退休人员调资和在职人员调资后保费调整和补缴工作。

  一是认真审核各参保单位上报的退休人员工资待遇核定表,及时核定每人调整后的新工资额和应补发的养老金数额,确保调整的养老金按时准确地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二是要求各参保单位及时上报在职人员新工资表,按新工资额重新计算每位在职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保费收缴工作;三是根据每位在职参保人员新工资额计算其一、二月份应补缴的保费金额,并督促各单位及时补缴保费,确保应收尽收,防止基金漏缴现象的发生,增加保险基金的积累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通过以上三项措辞,社保局圆满完成了参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资工作,并及时做好了保费调整和补缴工作,防止了基金的漏缴和流失,为机关事业保险健康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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