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4-15
文章来源: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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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及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工作将于9月15-16日进行。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公务员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的考生,另需参加教育入学考试。
考试时间为9月15日上午9时—11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时—16时30分《申论》。9月16日9时—11时30分,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专科层次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考试; 9时—11时30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参加《民法学》考试;9时—12时,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法律硕士层次的参加《专业综合专业综合Ⅰ》考试,14时—17时参加《专业综合Ⅱ》考试。
本次招考,全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计划招录417人,参加考试考生3931人;全省森林公安机关计划招录66人,参加考试考生1451人。本次考试在沈阳市11所高考定点学校设置考点,共设考场182个。
为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领导对这次考试的考务工作高度重视,强调要以铁的纪律确保这次考试工作公平公正。负责这次考试工作的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考务管理各项职责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同时会同省公安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对考务安全管理责任进行全面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共选派11余名处级干部,到各考点进行巡视。
这次考试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一是组织对考生进入考场时的安全检查,防止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考场,禁止考生将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和作弊工具带入考场;二是对考场的电子屏蔽实现全覆盖,考试期间实行考场全程封闭;三是对流动监考、考场监考人员在考前组织抽签确定工作岗位;四是邀请纪检监察部门派出人员对各考点考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五是信息产业部门在考试期间派出无线电监测车辆,对涉嫌作弊的无线电信号迅速予以测向和定位,并迅速追查涉嫌人员和相关设备,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笔试结束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委托国家指定权威机构,利用国际先进技术,对笔试异常试卷进行核查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考生,予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凡被认定为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予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本次考试,考生在辽宁人事考试网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截止时间为9月16日8时。考生进场时间确定在考前1个小时。考生严禁携带除手机外的其它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非指针式手表等与考试无关用品,考生不能穿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考生进入考场后携带的手机必须关闭电源,并随其它物品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只允许携带透明(非金属)包装的矿泉水、饮料。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对发生的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方便考生顺利参加考试,各考点都张贴路标与考场安排示意图,设立医疗点,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当天交通、电力、消防等保障措施,创造适宜的考场环境。
考试成绩将于10月中旬公布,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查询。
辽宁省政法委
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