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4-12
文章来源:辽宁省就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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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为贯彻全省就业会议精神,辽阳市劳动就业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就业局长座谈会,结合辽阳实际,围绕2013年就业工作总体要求,共同研究实现创业型城市和国家级职业培训示范城市目标的五件大事。
一、“抓住一条主线”:实施创业援助三年计划,实现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目标。一是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在原有孵化基地基础上,市本级要建立孵化基地1-2个,每个县(市)区各1个。年内扶持创业带头人470人,带动就业2800人。二是加强创业项目建设。各县(市)区要对市场前景好、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的创业项目,实行有偿征集。年内每个县(市)区项目库项目总量要达到30个。三是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创业实训平台,年内实现创业培训1650人。四是开展创业系列活动及创业大赛。各县(市)区要积极与工青妇、残联、民政等部门联合开展创业系列活动及创业大赛。五是发挥市创业援助协会优势,促进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困难群体创业就业。年内扶持创业50人,带动就业500人。六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县(市)区年内要培养和选树一批创业示范园区、创业示范基地、创业示范街道(乡镇)、创业示范社区(村),培育数百名创业典型,扶持数千名劳动者成功创业,带动数万人实现就业。
二、“突出一个重点”:以企业直培为切入口,用两年时间实现国家级职业培训示范城市目标。一是开展多形式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培训对象全覆盖。计划全年“入企上岗”培训1000人;技能提升培训8000人;开展培训机构和企业相结合的产业项目特色培训。计划全年培训3000人;对我省生源的未继续升学且有培训意愿、就业要求的应届城乡初、高中毕业生,开展一到两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计划全年培训800人;对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劳动者,开展专项技能培训。计划全年培训2000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农村转移劳动力远程技能培训。计划全年培训1000人;针对被征地农民,采取多种灵活形式开展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全年计划培训500人;对我省生源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开展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全年培训200人;针对特困家庭、残障人员等特殊群体,选择简单易学的低技能专业开展培训。计划全年培训700人。二是全面推进省就业培训管理系统运行工作,实现全市就业培训申报、审核、批复全部网络化。三是加大职业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省有关要求,建设一批高标准的职业培训基地。四是加大培训基地监管力度,以视频监控和现场实地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方式,促进培训质量的提升。
三、“强化四项工作”:一是强化失业保险,有效发挥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在深入挖掘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参保潜力的基础上,各县(市)区下大气力抓好各类用人单位农民工参保扩面工作,同时加强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二是强化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信息化。三是强化就业宣传,切实做好《辽宁省就业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四是强化基层平台建设,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四、“关注四类群体”:一是针对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开发见习岗位400个,提供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5000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二是针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各县(市)区要落实劳务输出、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技能培训、扶持创业就业等措施,鼓励其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当年援助就业1万人。三是针对零就业家庭等城镇困难人员,各县(市)区要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4050”就业困难人员兜底安置就业。四是针对城镇退役军人,各县(市)区要组织街道(乡镇)、社区实行专项帮扶和“一对一”的服务,年内帮扶就业300人。
五、“落实六项政策”:一是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各县(市)区要完善工作制度,把好审核申报关,支持各类群体创业就业。二是对符合条件的2.7万名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继续享受社保补贴。三是落实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政策和社保补贴政策。四是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各县(市)区要加强与税务、工商部门的沟通,促进各类人员创业就业。五是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年内培训各类人员2万人。六是落实就业扶持资金政策。(刘相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