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正式实施,12年来,我省各级政府机关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推行公务员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公务员管理步入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一支具有公仆意识、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正在形成,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建设和谐辽宁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
据了解,我省各级机关在抓好公务员管理的同时,结合实际,及时制发了考试录用、年度考核、职务升降、奖励、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实施意见,对公务员的进、管、出三个方面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较好地规范了对公务员队伍的管理。目前,全省各级政府和人事部门制发了涵盖公务员管理各个环节的规范性文件350余个,初步形成了与国家公务员单项制度配套并具有地方公务员管理特点的法规体系,为公务员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
我省还严格规范考试录用制度,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一大批年纪轻、学历高、能力强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的人员素质,优化了公务员队伍结构。同时,我省还不断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1994年以来,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每年有19万余人参加年度考核,占应参加考核人数的98%,有14%的公务员在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84%的公务员被评为称职等次。
此外,为规范公务员行政行为,优化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政务环境,我省还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服务对象监督投诉公务员工作制度,为促进公务员队伍转变工作作风和提高效率提供了保证。与此同时,我省还加大了公务员的培训力度,已经建立起以公务员四类培训(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为主要形式,以出国培训、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为补充的公务员培训体系。(辽宁日报 张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