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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严格要求并扎实展开公需科目培训
WWW.LNRC.COM.CN  2007-1-16 09:12  来源:锦州市人事局 (编辑:220)


      经过充分准备,锦州市公需科目培训师资班于12月26日开班。在贯彻省“5520工程”精神中,锦州市人事局最近下发文件《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锦人发[2006]35号)。文件内容将全市公需科目培训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明确了组织管理,并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执业资格注册和职称评聘、晋升的重要依据。从2007年开始,凡是晋升、聘任、续聘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和执业资格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首先取得《辽宁省创新能力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携带培训合格证书,由市人事局职称处审验。凡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一律不予受理申报。对在本年度内应参加培训而未参加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优秀等次。”
      文件还要求:“各县(市)区人事局要做好培训基地确定、师资培训、教材定购等开训准备工作。要重视教材征定工作,保证专业技术人员人手一本教材,对无主管部门企业和各种非公经济单位要逐家进行统计。”从中可见该市对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
      锦州市人事局为了保证公需科目培训质量的提高,指定锦州市教师进修学院、渤海大学成教学院和锦州行政学院为培训承办单位。市里还专门成立公需科目培训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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