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件
携带《报到证》(学校发)、《毕业证》(学校发)、《户口迁移证》(市内生源持户口本)、《就业协议书》(已经人事部门盖章审核的可免带)。
(2)程序
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应持学校发的报到落户手续到就业或家庭所在地人事部门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办理了报到落户手续后,用人单位才可以跟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办理相关的人事、组织关系等手续,如果暂未找到接收单位,想把人事关系放在政府的人事部门代理也可由人事代理部门代办上述事项。
(3)地点
为了简化毕业生的报到手续,大连市已经把先导区及区市县接收毕业生的权力下放,在大连市内四区就业的毕业生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到手续,在高新园区就业的毕业生到高新园区劳人局办理报到手续,在开发区就业的毕业生到开发区劳人局办理报到手续,在金州区、旅顺口区、"北三市"及长海县就业的毕业生到各自的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