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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才市场第四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
WWW.LNRC.COM.CN  2006-11-8 08:41  来源:辽宁省人事厅 (编辑:22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精神,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毕业生人才资源配置中的主渠道作用,合理引导、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人事部决定于2006年11月18日至24日举办“全国人才市场第四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以下简称“服务周”)活动。
      此次活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主办,中国人才交流协会承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国家级人才市场协办,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www.chrm.gov.cn)、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提供技术支持。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一)举办全国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
      (二)组织各地人才市场举办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大会;
      (三)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总结见习基地工作经验,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规模;
      (四)扩充高校毕业生人才库,开展毕业生就业推荐;
      (五)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
      (七)举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经验交流会。
      届时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及其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市场、人才网站、毕业生就业网站等人才服务机构,将就地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并收集本地区用人单位针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信息,集中在服务周内通过各种渠道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发布。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www.chrm.gov.cn)作为“全国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的技术支持平台,将与各省市政府人才网站联动,免费发布全国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及各项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信息等。
      服务周期间,对应届高校毕业生一律实行免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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