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并填报《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二)在省人才中心档案管理处领取《出国(境)人员政审登记表》,经所在工作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盖章;
(三)将上述两份材料及档案代理合同书报送省人才中心档案管理处,进行政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