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辽宁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 |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正文
我省流动人员评职称可随时申报
WWW.LNRC.COM.CN  2008-5-29 15:53  来源:省人事厅 (编辑:YQ)
日前,省人事厅专门下发文件授权省人才中心组建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省人才中心已开出首列流动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直通车”。工作在非国有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档案保管在各级人才中心的流动人员,评职称将不再受申报时间限制。有突出贡献的流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将不受学历、资历限制。
省人才中心组建的非国有企业和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于4月21日开始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30日。评审范围为非国有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重点是档案保存在各级人才中心的流动人员。评审专业及级别包括:机电、冶金、电子、交通、建筑、石化、建材、轻工、电力、粮食等工程技术系列的相关专业的初级、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职称所需填报材料可登录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下载或向当地各级各类人才中心、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索取。评审结果将在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上进行公布,并计划通过168声讯台提供快速查询服务。
工作业绩突出的流动人员申报条件可放宽,在企业经营、技术开发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员,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型专利、年创造经济效益符合相关标准和条件的流动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直接申报。
 
页面功能: 【打印】 【关闭】 【返回前页】 【返回页顶】 【字体:
相关新闻
· 非国有企业和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 非国企人员和流动人员 可随时申报职称
· 流动人才评职称可随时申报
· 不受“一年一次”限制 流动人才可随时申报职称
· 辽宁省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管理暂行办法
· 2008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
· 关于做好2008年工程、农业、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翻译等系列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 关于2005年翻译系列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 关于印发《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 关于印发《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新闻搜索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事厅 辽宁省人才中心 技术支持:沈阳广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 | 加入收藏 | 诚聘英才 | 欢迎合作 | 隐私声明 | 法律声明
ICP000888
[设置自动访问] 
本站域名:HTTP://WWW.LNRC.COM.CN
客户服务:点击这里在线咨询
版权所有 2004-2008 (C)opyright LNRC.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