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省人事厅《关于举办全国人才市场第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辽人[2007]16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朝阳市开展第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发挥人才市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服务周活动期间(11月18-24日),市、县(市区)两级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及其人才市场要按人事部统一要求,举办高校毕业生现场人才招聘大会,招聘会统一使用的名称为“全国人才市场第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XX(地名)人才招聘大会”,并在人才招聘现场悬挂与上述名称一致的统一会标。在服务周期间免费为招聘单位和毕业生开放,提供毕业生就业、人事代理等咨询服务。
二、以人事人才及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为依托,进一步拓展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的功能与领域。朝阳人事人才网及已建立网站的县(市)区,设“全国人才市场第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网络招聘会”服务专区,启动网上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求职登记系统,对招聘单位、毕业生求职后台管理做到及时反馈、服务到位;在朝阳人事人才网(朝阳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并将该库作为派遣人才库,进行一对一的人才推荐,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就业服务。
三、加强与当地高校的协作配合,提高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的针对性。与朝阳师专联合举办“朝阳师专2008届毕业生大型双选会”,为毕业生提供求职登记、人事代理等服务。
四、积极主动搜集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最大限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市、县(市区)两级政府人事人才服务机构从现在起,要积极组织征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企业对2008年高校毕业生的需求信息,编制各地2008年高校毕业生需求目录,确保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服务及时有效。
各县(市)区政府人才服务机构要按本实施方案精神,认真组织好本地的服务周活动,并于11月26月前将服务周活动总结报市人才管理局市场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