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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人才市场第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WWW.LNRC.COM.CN  2007-11-5 11:01  来源: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服务网 (编辑:220)
关于举办“全国人才市场第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26号)和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人事部门职能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07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人事部门职能作用,合理引导、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人事部决定在总结前四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举办“全国人才市场第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以下简称“服务周”)活动,现将服务周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7年11月18—24日
二、主办、承办、协办及技术支持单位
(一)主办单位:人事部
(二)承办单位:中国人才交流协会
(三)协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国家级人才市场
(四)技术支持: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www.chrm.gov.cn)、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
三、活动内容
本届服务周将设计服务周logo(形象标志)、宣传海报式样,并发至各地政府人事部门,供各地在举办服务周各项活动及进行服务周宣传报道时统一使用。服务周具体活动内容包括:
(一)举办全国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
组织各地政府人事部门及其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市场、人才网站、毕业生就业网站收集整理本地区、本部门的各类机关、事业、企业等单位针对2008年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统一上传到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后台数据库,在服务周期间以网络招聘会形式统一发布。其中,重点收集基层就业岗位需求信息,并对应届高校毕业生一律实行免费服务。
(二)组织各地人才市场举办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
各地人才服务机构要利用固定人才市场,举办一次面向高校毕业生的人才招聘会,并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门票。
(三)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计划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见习基地建设
    各地政府人事部门要继续按照“千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建设计划”的要求组织推选见习单位,报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审核,建立第三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
(四)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扩充高校毕业生人才库,开展毕业生就业推荐各地政府人事部门要把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作为重点内容,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确保供求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同时,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与当地高校建立紧密联系,广泛收集毕业生人才信息,扩充并更新高校毕业生人才库,利用先进的人事技术手段,免费为毕业生人才提供求职登记、就业推荐等服务。
(五)宣传、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各地要利用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中国国家人才网、各参加网络招聘大会的网站及新闻媒体,集中宣传国家及各地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新政策、新措施,特别是各地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相关政策及人事系统人才服务政策。
(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
各地要继续举办“人事厅(局)长校园行”活动,帮助和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提升就业能力。同时,要组织就业指导专家,采用现场咨询结合远程网络、视频对话、通讯和其他媒体等手段,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讲座论坛、简历制作评比、模拟面试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指导活动。
(七)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认真落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积极完善有关人事代理服务,落实各项人事优惠政策。
(八)设立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窗口,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各地政府人事部门要按照国人部发〔2007〕107号文件精神,设立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窗口,为其办理登记手续,提供相关的就业服务。同时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
(九)开展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帮扶工作
各地政府人事部门要按照国人部发〔2007〕107号文件精神要求,做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为其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跟踪回访等“一条龙、一对一”的全免费服务。
四、启动仪式
本届服务周拟在江苏省昆山市举办“全国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启动仪式暨全国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所属人才网站联网开通仪式”,结合地方服务周期间开展的具体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报道,形成全国联动的良好态势。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保证服务周活动的顺利进行,人事部将成立专门的服务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服务周组委会设立监督电话(010-64053885),接受群众举报,并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查处。
六、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服务周活动是人事部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人事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服务周期间,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要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服务周的各项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二)要大力推进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络建设。本届服务周将以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作为技术支持平台,并与各地政府人事部门共同探讨实现全国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所属人才网站联网贯通的有效途径。各地人事部门要积极收集、整理、发布本地区针对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信息及时、真实、有效,并于2007年11月11日以前将整理好的信息上传至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
(三)要精心策划、严密组织。本届服务周活动时间紧,内容多,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活动。除了参加统一活动外,各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增强服务周活动的社会效果。请各单位于10月25日之前将详细活动方案发送至电子邮箱fuwuzhou@sohu.com。
(四)要认真执行人才市场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各参加单位要对参会招聘单位的资质与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各种欺诈行为的发生。服务周期间,对应届高校毕业生一律实行免费服务,参加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收费或变相收费。对参加网络招聘会和现场招聘会的用人单位在收费上应适当予以优惠。各单位必须设立举报电话,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要及时报送总结材料。服务周活动结束后,请各参加单位及时进行跟踪调查,了解、分析高校毕业生招聘应聘成功率,对服务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为今后继续开展这项活动积累经验,并于12月5日前发电子邮件至fuwuzhou@sohu.com,同时向服务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书面总结材料。
服务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孟向红 陈世华王明政 常晓勇
电话:(010)64053885、64000020、64000320、64001956、84214383、84214903
传真:(010)64079597、64050989
服务周活动监督电话:(010)64053885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413房间
邮政编码:100007
附件:
1.全国人才市场第五届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技术方案
2.关于全国人才市场第五届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3.参加全国人才市场第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申请书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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