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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业 我帮忙”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工作方案
WWW.LNRC.COM.CN  2007-6-19 10:44  来源:省人事厅 (编辑:220)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帮助和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署与要求,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为辽宁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及“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提供急需的毕业生人才资源,决定从现在起到7月底,在全省人事人才系统深入开展“你就业、我帮忙”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做到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服务到校、服务到人。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全省联动,建立“你就业、我帮忙”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工作协调机制
成立由省、市人事部门及省、市政府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同志参加的全省“你就业、我帮忙”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形成及时有效、直接互动的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你就业、我帮忙”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政策、措施和行动计划;研究解决帮助和促进毕业生就业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你就业、我帮忙”毕业生就业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的全省联动态势和工作格局。
二、夯实基础,深入开展“你就业、我帮忙”毕业生就业需求调查与信息服务
组成若干服务组,分别到相关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农村基层,了解需求,征求意见,与上述单位建立经常性的沟通联系,有针对性地研究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编辑毕业生就业需求目录,建立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及人才需求库,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发布全省及14个市人才需求信息,特别是毕业生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信息、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信息、城市社区补充社会管理与高新技术服务人员信息以及政府组织的各类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所需人员信息,尤其是“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开发人才需求信息和县域经济发展及新农村建设人才需求信息,为毕业生就业提供全面的、符合各类毕业生特点的实实在在的信息服务。
三、采取措施,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毕业生就业中的基础性作用
充分发挥各级人才市场、特别是中国东北毕业生人才市场及14个市分市场在帮助、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的作用,切实办好全省联动式、区域联合式、专业专场式以及“人才夜市”等毕业生就业公益性洽谈会、招聘会,千方百计地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机会;以“辽宁人事人才信息网”、“中国东北毕业生人才市场网”、“辽宁继续教育网”为平台,与国家人事部、全国人才中心及黑龙江、吉林及我省14个市人才服务机构联动,全面开展毕业生就业网上服务活动,包括建立网上毕业生就业服务专区、咨询热线,网上推荐与招聘会等,为毕业生就业搭建足不出户的信息服务及咨询、洽谈平台,引导毕业生就业。
四、履行职责,重点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
在省、市、县(区)人才服务机构设立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一站式”公益服务窗口,针对困难家庭毕业生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就业指导,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和职业介绍或人才派遣;对离校后回到原籍的未就业毕业生,要摸清底数,逐户、逐人登记,为他们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并有计划地组织他们进入见习基地进行就业见习。见习期间协助见习单位和相关部门为其提供生活补助;对困难家庭或回原籍未就业的毕业生,进行免费的就业培训、咨询,并给他们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爱落实到困难或回原籍未就业毕业生身上,力争到年底使绝大多数困难家庭与半数以上返回原籍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实现就业。
五、积极组织,继续推行和完善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
认真总结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等八部委《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要求与部署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见习的措施和办法,推进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数量,明确政府人事人才工作部门、见习基地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力争到年底使国家、省、市级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达到200个以上;积极组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入见习基地进行就业见习,并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各市应研究制定进入见习基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生活补助办法及经费来源问题,切实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的生活保障问题。
六、人事代理,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免费配套服务
充分发挥政府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的优势,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一站式”人事代理服务。凡是到非公有制单位、“五点一线”新区、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及农村基层就业、创业,自谋职业,到省、市、县(区)人事人才工作部门办理落户或人事档案保管,以及职称评定、转正定级、代办保险、接转党团关系等人事业务服务手续的,免费办理,随到随办;对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农村基层就业或自谋职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与国有单位职工一视同仁。在标准条件上,视不同情况给予适当放宽;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或自谋职业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高校毕业生和到农村基层志愿服务等高校毕业生,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缴费年限或志愿服务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
七、简化手续,帮助高校毕业生在城市落户、就业
对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及中小城市用人单位吸纳的非本地户籍的高校毕业生,省、市人事人才工作部门设定专门机构或专业人员为其办理相关落户手续,方便高校毕业生就业、落户;设立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集体户,帮助非本地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在城市先落户、后就业。
八、开发培训,提升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
免费举办毕业生职业指导师师资培训班,增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其就业指导水平;对负责毕业生就业人事人才工作部门的服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指导他们贴近毕业生做好就业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工作;组织未就业毕业生参加有关专业或职业(执业)资格培训,扩展其就业渠道,增强其就业能力。设置毕业生就业咨询机构,组织省内有经验的就业指导师、咨询专家、并邀请一些企业的资深人事(人力资源)部长参加,建立毕业生就业培训咨询团,在中国东北毕业生人才市场经常性地举办“毕业生就业指导系列讲座”;开展“毕业生就业政策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到高校、社区为毕业生就业进行现场培训、咨询;在省及各市人才市场设立毕业生就业专家咨询室或专家咨询台或咨询电话,在辽宁人事人才信息网设立“毕业生就业咨询热线”,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进行面对面指导或网上、电话解惑答疑,指导毕业生就业、创业。
九、规范秩序,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的监管
加强对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洽谈活动的审查和监管,严格规范招聘收费行为;中国东北毕业生人才市场及14个分市场应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举办的就业招聘、洽谈会,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门票;凡在政府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应指定专门人员,有针对地为其推荐、介绍工作;严格大规模人才招聘会的审批,加强对人才招聘活动的安全保卫措施和跟踪监督,严厉打击虚假招聘行为和欺诈行为。
十、加强宣传,营造帮助和促进毕业生就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制作帮助和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南,服务项目指导和需求目录等宣传单或小册子,深入高校或到就业洽谈会、招聘会现场,向毕业生发放;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类人事人才信息网络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帮助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的舆论氛围;组织省内外专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理论、政策等进行科研课题研究,为帮助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政策理论和实践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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