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辽宁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人社【2009】371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省厅决定对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2009年度年检(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市审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年检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省厅审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年检工作,由省厅(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年检时间
2010年1月4日至3月31日。
(以下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处联系人:周乃林
联系电话(传真):024-22959125
电子信箱:zhounailin007@126.con
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人:何庆哲
联系电话(传真):024-22515313
电子信箱:22515313@163.com
附件:1、
辽宁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报告书.doc
2、2009年度年检合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统计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