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半年辽宁省统计局所属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省人事厅《2008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2007]203号),现将省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的对象为符合招考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2、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同时应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资格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3、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可登录http://www.ln.stats.gov.cn 下载附件)。
二、招聘组织
按照文件规定,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由——省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公共岗位笔试、面试、体检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的考核工作由省统计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非公共岗位人员的报名、笔试工作由辽宁省统计局负责,面试、考核、体检工作由局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三、招聘步骤
(一)C类采取考试方式招聘人员步骤
1、岗位查询
详见辽宁统计信息网(http://www.ln.stats.gov.cn ) 、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公布的“2008年上半年辽宁省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08年3月1日—2008年3月5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请认真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或资历、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2张。
报名地点:北陵饭店208室(省公安厅招待所,省政府正门对面)。
3、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8年3月29日 上午:9:00—11:00。
内容:笔试实行100分制,统计基础知识(5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20分),公文写作(30分)。
地点:请随时登陆辽宁统计信息网网站(http://www.ln.stats.gov.cn)查询。
成绩查询:4月5日通过辽宁统计信息网(http://www.ln.stats.gov.cn)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考生登陆辽宁统计信息网(http://www.ln.stats.gov.cn)查询。
5、考核
考核人选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的权重为4:6,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考核工作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经省人事厅批准,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
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局人事处另行通知。依据考核结果,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6、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经省人事厅批准,将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7、公示与备案
(1)公示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公示结束后,省统计局将公示无疑义人员名单报省人事厅备案,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公示有问题的人员,用人单位要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宏观经济监测岗位(C类)人员采取考核方式招聘步骤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3月1日—3月5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北陵饭店208室(省公安厅招待所,省政府正门对面)。
2、考核的具体办法、程序和要求
(1)资格审查:考核前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的时间为3月7日—22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被视为自动放弃。
(2)考核具体方式:面试。
(3)考核招聘高层次特殊人才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省统计局另行通知。依据考核结果,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3、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4、公示、聘用
见“C类中采取考试方式招聘人员步骤”第7项。
四、有关政策
1、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2、笔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标准,按50元收取。
3、未尽事宜按省人事厅相关政策执行。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4-86892267 86892424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4-86890531
附件1: 2008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岗位(非公共岗位)人员计划信息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