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半年辽宁省有色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省人事厅《2008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2007]203号),现将辽宁省有色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吃苦耐劳精神,热爱地质事业。
对各招聘岗位学历(应往届)、职称、年龄、资历、能力、业绩等的具体要求在岗位信息表中查阅。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组织
1、管理、会计、计算机岗位(A类)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考核由辽宁省有色地质局和用人单位组织。
2、参加省人事厅统一笔试的专业岗位(B类),面试、考核、体检均由辽宁省有色地质局和用人单位组织。
3、除上述岗位外其他岗位(C类),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均由辽宁省有色地质局和用人单位组织。
三、招聘步骤
(一)A类岗位笔试、面试等及B类岗位笔试办法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上公告。B类岗位面试、考核、体检等与C类岗位中采取考试方式招聘人员步骤一致。
(二)C类中采取考试方式招聘人员步骤
1、岗位查询
2、报名
C类岗位笔试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要认真填写《辽宁省有色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到辽宁省有色地质局网(http://www.lngb.org/)下载),并发送至电子邮箱:symayongcai@163.com中;
(3)在3月7日前将本人签字的《辽宁省有色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及考务费汇款回执以挂号信的方式邮至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人事处(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7号,邮编:110013,时间以邮戳为准)。
(4)报名起止时间为2008年2月27日至3月7日。
3、考试费用
报考者交纳考务费50元,务必于3月7日前到工商银行将考务费存到指定的银行卡上,并将汇款回执随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邮到辽宁省有色地质局。
卡号:6222023301007049017
收款人:德岚
4、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报考者收到准考证后,持准考证参加由辽宁省有色地质局统一组织的笔试(考与所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时间定于2008年3月29日9:00—11:00,地点在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丹东市振兴区地质路386号)。
5、资格审查和面试
(1) B、C类面试
面试人选按各岗位进入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2:1的比例确定。
(2) 面试前资格审查办法
进入面试的人员,持报名登记表到所报考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审核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资格审查的内容为报考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等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所缺空额,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00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学生证和学校推荐意见书,其学历、学位证书在按期毕业时提交,逾期不能提交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面试时间、办法及要求
面试工作统一安排在4月15日至25日期间,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按面试通知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考核和体检
(1) 笔试、面试权重为5:5。
(2) 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招聘计划的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由用人单位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者,报请省人事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
(3)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经省人事厅批准,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6、公示和聘用
按省人事厅统一规定执行。
(三)C类中采取考核方式招聘人员步骤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要认真填写《辽宁省有色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所报单位联系人电子邮箱中(邮箱地址详见:辽宁省有色地质局网(http://www.lngb.org/),辽宁省有色地质局所属各招聘单位简介);
(2)报名起止时间为2008年2月27日至3月7日。
(3)接到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后,于3月7日至5月10日期间与招聘单位联系考核事宜。
2、考核的具体办法、程序和要求
(1)资格复查:参加考核前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报名人员须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核。
(2)考核拟采取面谈、试讲、面试等方式进行。
(3)考核招聘高层次特殊人才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依据考核结果,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3、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经省人事厅批准,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4、公示、聘用
按省人事厅统一规定执行。
四、其他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4-31977196,024-31977195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4-31977196,024-31977195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8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2007]203号)和《2008年上半年辽宁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中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