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2008]102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各市人事局:
为加强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鞍钢集团的自主创新能力,根据鞍钢的实际需要,省人事厅制定了《关于加强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鞍钢集团充分利用有关政策,进一步建设好创新人才队伍。各市人事局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需要,研究制定相应的个性化的人事人才政策措施。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关于加强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1、围绕鞍钢鲅鱼圈船用板材重大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外国专家局的经费支持60万元,并力争作为重点项目进行连续支持;对在项目建设中起到关键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2-3名国外专家授予“辽宁省友谊奖”;对为项目建设做出较大贡献,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5-10名外国专家授予“辽宁外国专家荣誉奖”。
2、指导鞍钢集团为引进的20名国外专家配备有潜力、业务强的中方科技人员作为助手,组建专业化的创新小组;在创新小组的基础上,组建若干个“鞍钢创新团队”,并通过实施重点项目研发,培养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
3、指导鞍钢高级工程师评委会的评审工作,从企业发展实际出发,引导鼓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构建以能力、业绩和贡献为主要评价内容的评价体系;“鞍钢创新团队”的科技人员在评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时,可根据鞍钢的需要和参评人员的实际,由省里开设专门评委会或由省人事厅直接认定;对鞍钢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可按照职责权限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4、设立公费出国留学和出国(境)培训专项名额和专门团组,每年选拔推荐“鞍钢创新团队”中的5-10名科技人员公费出国留学;定期组织专门的培训团组赴国(境)外培训。
5、充分发挥鞍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载体作用,帮助鞍钢每年招收5名左右的博士后人才,并为每人提供6万元的经费支持。
6、扩大鞍钢集团专业技术人员入选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入选比例,每年支持3-5名 “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从事的科技项目,每人支持3—10万元
7、畅通鞍钢集团引进海外留学人员“绿色通道”,开辟引进外省市优秀人才的“直通车”。引进人才的配偶和子女可任意选择鞍山、营口落户,并由政府人事部门协调公安、教育等部门做好相关家属落户、就业和子女入学等事宜。
8、鞍山、营口市政府人事部门要加强与鞍钢集团的联系,提供个性化的人才服务。积极主动收集、发布鞍钢集团的人才智力需求信息;深入开展人事代理、人才派遣等工作,为鞍钢集团提供优质高效的人事人才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