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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唐军在全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WWW.LNRC.COM.CN  2008-6-3 13:12  来源:辽宁省人事厅 (编辑:YQ)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
努力为辽宁新农村建设培养骨干力量
 
——在全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5月20日)
唐  军
 
同志们:
这次全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是经省委领导同意,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我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省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会前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文岳,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政高和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骆琳同志都作了重要批示,要求省直有关部门按照中央部署,结合辽宁实际,切实抓好选聘工作。根据省委的要求,前段时间,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为正式启动我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下面,根据省委领导要求和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问题。
一、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重要意义
今年3月中旬,中组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门召开会议,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作出部署,决定从今年起,全国每年选聘2万名,连续5年共选聘10万名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我们一定要站在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的高度,从辽宁全面振兴的需要出发,充分认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高校毕业生是党和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生力军。党中央高度重视大学毕业生成长进步,近几年先后下发了《关于按照党管人才要求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干事创业。这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又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去年12月18日,胡锦涛同志在中组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建议》上批示:“此事具有长远战略意义,赞成试行。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有关政策,报中央审定。考虑到地区差别,似应由各地确定细则。”习近平同志先后两次作出批示,要求认真研究,抓紧制定有关政策和实施意见,切实抓好这项工作。李源潮同志在全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座谈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进一步阐述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深刻认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
第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的迫切需要。我省既是工业大省,也是农业大省。实现辽宁全面振兴的宏伟目标,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党的十六大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农业和农村发展呈现出喜人的新局面,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农业和农村发展仍处于攻坚克难的爬坡阶段,解决好“三农”问题还任重道远。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加快推进以发展县域经济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关键在于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进一步把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好。特别是我省正经历着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传统农村向现代农村、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的历史性转变,迫切需要大批有现代知识、现代思想、现代眼光的新农村建设者和领导者。应该说,我省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总体状态是好的,近些年来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取得了巨大进步,是与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辛勤工作分不开的。但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向城镇和非农产业大量转移等方面原因,农村党员和村级干部队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一些地方村级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直接影响了农村基层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资金、技术等发展要素要向农村倾斜,人才更要向农村倾斜。有组织、有计划地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既有利于解决村级组织后继乏人问题,不断改善村干部队伍的结构,又有利于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农村就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第三,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有效途径。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年轻干部成长规律的必然要求。一个人的成长需要知识的积累,更需要实践的磨练。胡锦涛同志指出:“凡是在各种领导岗位上有所作为、成绩突出的干部,都是注重实践锻炼特别是基层实践锻炼,在丰富的实践中成长起来的。这已经成为一种规律性的现象。”年轻干部投身实践、增长才干,就要到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到环境复杂、条件艰苦的地方去,这样才能更好地磨练意志、健康成长。1982年以来,我省选调了23批共2000多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培养锻炼,目前已有610名同志担任了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从1999年开始,我省又相继实施了“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全省共选派16000多名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经过组织培养和个人努力,他们中已有3210人进入乡村两级领导班子。实践证明,农村既是施展才华的大舞台,又是砺练人生的大学校。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成长成才的正确选择。他们在农村一线工作,既能把学到的知识运用于新农村建设实践,又能亲身体会中国的国情,直接了解农村的实际,在与农民群众摸爬滚打中经受锻炼、丰富阅历,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这对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造就大批既掌握现代知识、又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地各单位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这件关系全局、影响长远的大事抓实抓好。
二、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委的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高质量地做好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这次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着力选聘那些德才兼备、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努力实现党组织满意、农民满意、大学生满意的目标,并以此引领广大高校毕业生响应党的号召,积极投身基层和农村生产一线干事创业,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在整个选聘工作中,我们要认真贯彻这个指导思想,重点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问题:
第一,明确选聘任务,保证选聘人员质量。按照中组部下达的选聘计划,我省从今年开始,连续5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今年选聘376名,5年累计选聘1881名。这次会议已将今年的选聘名额分配给各市,请认真做好接收安置的准备工作。从我省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出发,并考虑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成长进步,确定这次选聘对象一般为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同时,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辽西北地区符合条件且自愿回生源地农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数量有限,这个地区新农村建设骨干人才匮乏的问题又比较突出,经研究,辽西北地区报名人数如少于应选人数时,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大专生可报名参选。这次选聘对象应具备五个方面条件,即思想政治素质好,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作风踏实,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并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团结共事,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学习成绩良好,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年龄为30岁以下,身体健康。在严格按照上述条件做好推荐和选拔工作的基础上,要特别注意选聘那些热爱农村生活,立志在农村干事创业,致力于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第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选聘程序办事。这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要按照定向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集中体检、进行公示、决定聘用等程序来进行,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各地和各有关单位一定要坚持条件,严密程序,真正做到坚持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以公平公正取信于大学生。按照这个要求,应着力抓好两个环节:首先,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和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选。这次全省选聘工作报名时间安排在本月21日至31日,这是宣传发动的关键阶段。目前,高校多数应届毕业生正在校外实习或求职就业,给报名工作增加了难度。各高校要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通过召开会议、专题报告、校园网络和个别走访等方式,宣传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人才的迫切需求,特别是要把中央和省委关于这次选聘工作的方针政策传达到符合条件的每一个毕业生,动员和鼓励他们踊跃报名参加选聘。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不是公务员,带有志愿者性质。只有志愿到农村去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才能留得住、干得好。因此,选聘工作要坚持自觉自愿的原则,真正把那些有理想、有抱负、能吃苦,自愿为新农村建设贡献青春才华的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任职。其次,要实行公开选聘,竞争择优。要把选聘条件、选聘办法、选聘程序、选聘结果及时公布,让整个选聘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要制定具体的竞争择优办法,平等对待每个应聘的大学生,让所有报名者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平等竞争。要严把资格审核关、笔试筛选关、组织考察关和体检公示关,通过多种方式了解选聘大学生的德才表现,重点考察他们的政治表现、学习态度、组织能力、纪律观念、身体状况等方面情况,确保把有志向、有热情、有奉献精神的优秀高校毕业生选拔出来。
第三,落实选聘政策,建立保障激励机制。农村条件比较艰苦,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既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又要制定和落实好激励保障政策。为调动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的积极性,中央明确,对这次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补贴标准,中央财政按人均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据测算,我省乡镇新录用大学生公务员试用期满后每年人均工资收入水平为15600元。根据中央的要求,我们经过研究,我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按每年人均15600元的补贴标准来掌握,其中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0000元,省财政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不足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同时,中央还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规定了8条政策待遇。我省本着待遇从优的原则,在对中央8条政策规定进行细化的基础上,又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中央和省里出台的政策措施,是认真总结过去经验,经有关方面反复研究形成的,请各地认真落实,保证兑现。要注意研究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激励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奋发有为、干事创业。
第四,搞好岗前培训,提高高校毕业生的素质和能力。现在的高校毕业生多数从家门到校门,缺乏对农村情况的深入了解,即使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很多也没有参加劳动生产的经历。面临新的环境和工作任务,他们既充满激情和向往,又有一种茫然不安的心理。抓好岗前培训是做好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重要一环。今年,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省委组织部要进行集中培训,各地也要有针对性地搞好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到先进村进行“驻村培训”,重点讲解“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介绍本地新农村建设情况和乡风民俗,传授开展农村工作的基本方法,帮助他们掌握与农民打交道、做群众工作的本领。要认真研究选聘大学生的思想动态,通过请大学生“村官”先进典型介绍体会、请乡村干部传授经验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帮助他们增强到村任职的信心,熟悉当地情况,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第五,加强管理服务,促进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健康成长。大学生应聘到村工作,是为了施展才华、实现抱负,在农村这个广阔天地锻炼成长。因此,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关键是要为他们干事创业成才搭建平台,创造有利条件。一是要根据大学生的特长和服务意愿,把他们安排到能发挥作用的岗位任职。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经过一段时间锻炼、被大多数党员和村民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并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等职务。各地要围绕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帮助到村任职的大学生选择合适的项目,并在政策咨询、技术培训、市场开拓等方面提供服务,使他们成为科技兴农的领路人、共同致富的带头人和农民群众的贴心人,为发展农村经济、改变农村面貌作出积极贡献。二是要建立健全到村任职大学生管理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都要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任合同,明确服务地点、服务时间、职责范围、双方权利和义务等事项。我省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期限为2年,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2年。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创业。这里需要强调的问题是,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一般不得借调使用。各地要建立健全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和定期考核制度,制定行为规范,建立个人业绩档案。要建立乡镇党委领导与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定期谈心制度,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加强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正确对待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增强在艰苦环境中锻炼成长的信念。要探索建立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间的情况交流制度,相互学习借鉴,促进共同进步。三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各地要妥善安排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女学生的安全。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向驻村高校毕业生提供“热线电话”,随时解决他们遇到的特殊问题。到村任职大学生的母校,要关心他们在村工作情况,在技术、信息、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顺利进行
我省这次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和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这次选聘任务圆满完成。
第一,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做好选聘工作的整体合力。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省委决定成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对全省选聘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地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委要求,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领导班子成员中要有人具体负责。各级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认真做好选聘工作各个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参与选聘工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要把政策的衔接配套作为重点,主动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从有利于大学生选得优、干得好、留得住出发,解放思想、创新举措、完善政策,协调一致地把这项工作做好。
第二,注重培养使用,充分发挥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作用。各地要把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作为党政干部后备人才来培养、作为优秀人才来服务、作为自家孩子来关爱。要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外出考察学习和结对帮带等方式,加强对他们的培养。要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干事有劲头、创业有舞台、发展有空间。要充分信任、热情鼓励选聘大学生放手工作、大胆实践,对他们工作中的不足要多包容,对他们创业中的困难要多帮助,对他们取得的成绩要多肯定,使他们始终保持激情和活力,在实践中提高发展经济、服务农民的本领,积累农村工作的经验,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今后,在村“两委”换届中,要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选举。县乡两级机关公务员应重点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县乡领导班子调整时,要注意选拔有在村任职经历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实现全省乡镇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一名有在村任职经历的大学毕业生的目标。
第三,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浓厚舆论氛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对传统就业观念的一种挑战。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学生“村官”先进事迹,宣传各地开展这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和帮助高校毕业生坚定报效国家、服务基层的理想信念,树立基层大有作为、到农村建功立业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基层、服务“三农”、“村官”光荣的浓厚舆论氛围。
第四,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为选聘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各地和各高校要按照省委的要求,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守各项规章制度,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各个环节都要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选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跑风漏气、违规操作的,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要通过严密的组织纪律和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整个选聘工作风清气正。
第五,坚持统筹兼顾,引导和鼓励各类人才到农村锻炼成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与在农村一线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结合起来,有计划地选派县级以上机关的年轻干部特别是那些综合素质好、有发展潜力,但又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到农村任职或挂职,使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提高素质、增长才干。同时,要注重从基层和农村一线选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开阔,有处理实际问题能力的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改变一些地方党政机关干部来源单一、经历单一的状况,建立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机制。要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与做好其他农村人才引进工作结合起来,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引导广大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智慧和力量。
同志们,以这次会议为标志,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就正式启动了。我们相信,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圆满完成这次选聘任务,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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