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管办[2008]5号
关于开展2007年度人才服务机构年检的通知
各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各人才服务机构:
为加强对人才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人才服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人事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和省人大颁布的《辽宁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劳社部明电[2008]3号)的要求,决定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人才服务机构进行2007年度人才服务许可证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