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半年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省人事厅《2008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2007]203号),现将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www.12365.ln.cn)(下同)、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公布的“2008年上半年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考核方式招聘人员步骤
1、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3月9日上午9点至下午13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按下表所列地址报名。其中2008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学生证或学校证明报名。
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九号(省计量院院内)
23893552
82931556
省产品质量监督检
同上
13019310421
23996587
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同上
23906948
13032485306
省纤维纺织检测中心
同上
23892781
13591648166
2、考核的具体办法、程序和要求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一并进行。
(2)考核拟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考核、查阅档案和到其原工作(学习)单位考察等方式进行。
(3)考核范围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气质仪表、岗位适应能力、专业能力、以及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方面。
考核的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依据考核结果,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公示及聘用
1、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2、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网上公示,网址为: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网站((www.12365.ln.cn))、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来访、电话、信函方式向辽宁省质监局人处反映,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长兴街5号,联系电话:024-23243804,邮政编码:110006。
3、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4-23243804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4-23243804
招聘工作有关信息请查阅省质监督局(www.12365.ln.cn))。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8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2007]203号)和《2008年上半年辽宁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中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