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半年辽宁省民政厅 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省人事厅《2008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2007]203号),现将辽宁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辽宁省民政厅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 辽宁省民政厅4个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16名。A类岗位6名,其中辽宁省减灾中心5名,辽宁省民政厅信息中心1名。C类岗位10名,其中辽宁省孤儿学校( 朝阳市)4名,辽宁省复员军人康宁医院(兴城市)6名。 注:具体岗位招聘数量详见“2008年上半年辽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组织 A类笔试、面试、体检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资格审查、考核由省民政厅和用人单位组织。C类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均由省民政厅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四、招聘步骤 (一)岗位查询(C类、下同) 岗位查询: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辽宁民政网(www.lndca.gov.cn),公布的“2008年上半年辽宁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请于2008年 3 月4 日至3月 7日 到所报考的单位报名。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交报名费50元。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单位同意证明的原件和A4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学校证明材料; 3、填写《2008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可在现场索取或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 (A4开纸张)2份;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与报名信息表同版,用于准考证)。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辽宁省孤儿学校:朝阳市中山大街2段3号 电话:0421-6656208 (2)辽宁省复员军人康宁医院:兴城市兴海北路2段2号 电话:0429-3917504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08年3月26日 笔试考试范围:辽宁省孤儿学校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相关知识;辽宁省复员军人康宁医院为本专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考生请于笔试一周后在辽宁省民政厅信息网(www .lndca.gov.cn )查询成绩。 2、面试 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省孤儿学校试讲两节公开课),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出现空缺,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所有参加 面试的人选面试顺序由岗位抽签决定,笔试面试的权重比为4:6。 3、考试地点: 1、辽宁省孤儿学校。(地址同上) 2、辽宁省复员军人康宁医院。(地址同上)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技能测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额的1:1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进行。经考核合格后,即通知考生本人。 七、体检 由省民政厅组织对拟聘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辽宁人事考试网、辽宁省民政厅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日。 九、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辽宁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相关文件执行。 十、相关说明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随时关注辽宁省民政厅网站或打咨询电话,查询考试等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 辽宁省孤儿学校:0421-6656208(人事科)。 辽宁省复员军人康宁医院:0429-3917504(人事科)。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8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2007]203号)和《2008年上半年辽宁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中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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